您当前的位置 :栏目 > 技术 >
财产罚适用离婚前的财产的前提是什么?没收财产适用于哪些犯罪?
2023-06-05 10:21:26   来源:法制法律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一、财产罚适用离婚前的财产吗?

财产罚适用离婚前的财产,但是前提必须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够进行适应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也就是说没收财产是属于附加刑的,但同时,没收财产也属于财产刑。

二、没收财产适用于哪些犯罪

根据规定,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 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本法分则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这类犯罪如: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运输假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 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等。对这些犯罪分子适用没收财产,既是对贪财图利的犯罪给以应有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予以必要的剥夺。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处罚的这种措施也是有着不同的规定的,比如说我们国家刑法当中也包括财产类型的处罚方式,就是通过经济手段来进行,对于夫妻所共同拥有的共同财产也是可以进行执行的,但必须是双方共同拥有。



[责任编辑:ruirui]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